激光辐射危险是激光加工时的特有和主要危险,必须重点关注。
评价激光辐射的危险程度是以激光束对眼睛的最大可能的影响为标准,即根据激光的输出能量和对眼睛损伤的程度把激光分为四类,再根据不同等级分类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国标GB/T18490-2001规定了激光加工设备辐射的危险程度,它们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标准(IEC60825)、美国国家标准(ANSIZ136)或其他相关的激光安全标准相同。
1)辐射危险分级
根据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60825.1:2001制订的标准,激光产品可分为下列几类,如
表所示。
(1)1类激光产品:1类激光产品的激光功率输出小于0.4mW,又可以分为普通1级和1M级激光产品两类。
普通1级激光产品不论何种条件下对眼睛和皮肤的影响都不会超过MPE值,即使在光学系统聚焦后也可以利用视光仪器直视激光束,在保证设计上的安全后不必特别管理,又可称无害免控激光产品。
1M级激光产品在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操作是安全的,但若利用视光仪器直视光束,便可能会造成危害。
典型的1类激光产品有激光教鞭,CD播放设备,CD-ROM设备、地质勘探设备和实验室分析仪器等。
(2)2类激光产品:2类激光产品激光的波长范围为400~700nm,能发射可见光,设备激光功率输出在0.4~1mW之间,又可称为低功率激光产品。
2类激光产品也可以分为普通2级和2M级激光产品两类。人闭合眼睛的反应时间约为0.25s,普通2级激光产品可通过眼睛对光的回避反应(眨眼)提供足够保护。
2M级激光产品的可视激光会导致晕眩,用眼睛偶尔看一下不至造成眼损伤,但不要直接在光束内观察激光,也不要用激光直接照射眼晴,避免用远望设备观察激光。
典型应用如课堂演示、激光教鞭、瞄准设备和测距仪等。
(3)3类激光产品:3类激光产品激光的波长范围为302.5~1064nm,为可见或不可见的连续激光,输出的激光功率范围为1~500mW,又可称中功率激光产品。